上一篇文章竟然是2015年10月,剛轉到第二份內轉的工作的moment,我都又到第三份工作了(遠目...)

為什麼選在今天發這篇文章呢?部落客的風潮都已經被Youtuber的風潮淹蓋過了~

原因有二,一是今天才對TY學弟講過這句話,二是人生已經過一半了,我在思考人生下半場想要過怎麼樣的生活,但是實在想不出所以然,所以就決定來發篇文章。<- 這段的邏輯是... ?

好吧~(再經歷前面一堆廢話之後)本文開始。

職場上很多情緒控制不佳的人們,尤其當那位"人們"是你老闆的時候,真的會令人眼神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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